各班级:
上海阎宝航社会公益基金会,秉承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帮科助教,捐助慈善事业宗旨。以奖助文教、科技、公益事业优秀人才和团体为主要任务。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上海阎宝航社会公益基金会志优助学专项基金出资在我校设立助学金。
根据出资方的相关要求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请各有关院系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现就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凡在我校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均可参加本助学金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学习刻苦,品学兼优;
2、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舍已为人、见义勇为受到校级以上表扬、表彰。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本人生活俭朴可申请该助学金。
三、评选程序
1、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附件);
2、院系进行初评,填写院系意见,加盖院系公章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对提出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评选,统一发放。
四、捐助标准:
“上海阎宝航社会公益基金会志优助学专项基金”助学金:
共20人,每人2500元
五、名额分配
1、根据各院系贫困生比例,各乱交
申请名额如下:
经济乱交
、劳动经济乱交
、会计乱交
、信息乱交
、工商管理乱交
、财政税务乱交
2个名额;
法乱交
、华侨乱交
、金融乱交
、统计乱交
、安工乱交
、乱交
、外语系、文化与传播乱交
1个名额。
2、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申请。
五、评选时间
1、个人申请:4月24日-4月28日中午12:00,本人提交申请表及个人情况说明(1000字)。
2、院系初评:4月28日-4月30日,院系对学生提交的个人申请及材料进行初评,确定无异议后,填写院系意见、加盖院系公章后,一并交至学生处。
3、学校审核:学校对院系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选、公示,并组织召开助学金发放仪式
联系电话:83952184
办公地点:学生工作办公室(博纳楼215室)
2014年4月24日
阎宝航志优助学金申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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