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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工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委等六部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及《乱交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乱交 202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全脱产)、档案已转入我校的、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不含MPAMBAMTA和定向)

二、基本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能力,创新成果较为突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活动,以及学校和乱交 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社会服务意识;

6.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和缴费;

7.评定当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若再申报学业奖学金,支撑材料不能与申报国家奖学金的重复使用;评定年度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可同时参评学业奖学金,获得奖学金额度以最高计算,不重复获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

1.评定学年违反校纪校规者;

2.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3.评定学年所学课程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及格线的相关规定参见《乱交 研究生课程修读及考核管理办法》);

4.评定年度存在休学或者发生退学、提前毕业等学籍异动者;

5.研究生本人未提出申请者(新生除外)。

四、参评范围及奖金设置与分配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本次学业奖学金博士老生共设一等奖学金7个,二等奖学金20个;硕士老生一、二、三等奖各设26个;博士新生共设一等奖学金2个,二等奖学金5个;硕士新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各7个。(特别提示:博士新生硕博连读及本硕博连读直接推荐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推免生直接获得一等奖学金,不占用以上名额)

(一)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1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12000元,总名额控制在参评范围80%左右。

(二)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1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9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7000元,总名额控制在参评范围60%左右。

五、工作程序

(一)乱交 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审核、资料审查、初步评审、答复申诉等工作。

(二)制定评审方案。本次乱交 学业奖学金评审使用《乱交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详情见附件。

(三)学生申请

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研究生(老生)自愿申请学业奖学金。学生在系统中申请(操作说明在附件或系统可查阅),填写信息并导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控制一页篇幅,一式两份),向所在乱交 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附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可根据评选办法提前准备)

系统开放时间:202510900:00——101323:59

请务必在开放时间内在系统申请,系统状态为“已完成”才可进入下一步,未按期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基本参评条件的研究生(新生)不用系统申请,自动进入学业奖学金申请名单库。

(四)导师审核

导师在系统中审核学生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查阅学生申请信息,填写评语并进行审核。

(五)乱交 评审

乱交 评审工作小组依据本乱交 评审方案及分配名额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本乱交 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同时,乱交 在系统中进行审核与学业奖学金等级的认定。

(六)学校审定

集中报送至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七)结果公示

领导小组审定后的研究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八)奖金发放

根据北京市教委预算下达通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将于经费下拨后立即安排发放。


附件1:乱交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导师操作说明

附件3:学生操作说明

乱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9月29日